关于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2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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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国家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范围内,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未聘的在岗事业编制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本文件执行。
二、聘任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报送材料
1.《新乡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
2.省人社厅颁发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6日12:00前上报人事处综合科,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李晓健
电话:3831060
人事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