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1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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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3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中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二、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推荐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组织推荐、公示等环节进行。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在8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见附件2),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所在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联 系 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