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和“太行青年学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3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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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2020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和《新乡医学院“太行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5〕16号)规定,我校于近期开展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年度获资助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王志勇 晁淑军 李鹏 熊熙文 明红
2.我校第二批“太行青年学者”:
王哲 王海军 尹雅玲 申远 朱建 杨波 张光辉 张猛 钟加滕 贾慧婕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提交材料
(一)2017年度获资助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提交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1)10份及考核汇总表(附件2)1份,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2.培养期间与课题相关的科研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书、获奖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检索、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教材封面及目录。
(二)第二批“太行青年学者”考核提交材料:
1.《新乡医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3,表中所填内容均需附支撑材料)10份及考核自评表(附件4)1份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2.受聘以来科研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新乡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科研业绩),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书、获奖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检索、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教材封面及目录。
四、考核汇报
学校组织召开考核汇报会,参加考核人员围绕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制作ppt并进行8-10分钟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须做出明确的解释。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和考核。
以上材料请于11月27日17:00之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6房间)。
五、其他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青年骨干教师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2.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shizike@163.com
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