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来源: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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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按照《新乡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命题人员、复试小组成员,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和泄露试题有关内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组织管理,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复试录取任务。复试小组成员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复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申请回避。
二、严守廉洁纪律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复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的非组织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
研究生处作为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能。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委员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报告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四、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收到信访举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373—3831163
举报邮箱: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