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硕)士初聘职称的通知
时间:2021-05-11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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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博(硕)士初聘职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职称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可初聘中(初)级职称,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申报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外,其他(系列)专业不再要求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二、初聘职称范围
此次职称初聘范围为:
(一)博士:2019年10月8日-2020年9月30日来校报到工作的;
(二)硕士:2021年2月1日前来校报到工作且符合“初聘职称要求”的人事代理人员。
三、初聘职称程序
(一)个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初聘职称填报说明见附件),于2021年5月21日前填报相关信息;
(二)学校审核。
四、其他事宜
(一)入职前已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此次职称初聘,在外单位具备资格人员需准备相应资格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职称确认。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二)因需要提前为大家分配系统登录账号,申请初聘的人员,须把个人身份证号、姓名、单位、是否人事代理人员等信息于5月14日前由各学院负责汇总并邮件至shizike@163.com,逾期视为不参与申报。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