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和歪风陋习,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代金券、购物卡、高档烟酒等情况。
二、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六、严禁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九、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
十、严禁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和谐、清正廉洁的节日。
举报电话:0373-3029443;
举报邮箱:.
附件:节日提醒:()
校纪委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