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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和《新乡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字〔2017〕47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开办学院
1
2
3
应用心理学
英语
公共事业管理
理学学士
文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心理学院
外语学院
管理学院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入校以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学生成绩可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
3、无补考记录;
4、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三、各学院接收人数和报名
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接收双学位报名人数:外语学院原则上接收双学位学生不超过80人;心理学院原则上接收双学位学生不超过45人;管理学院对报名双学位学生人数不限制。
(一)报名: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 9月1日-2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报名(点击“我的-辅修报名-勾选双学位专业-报名管理-报名”)。
(二)审核:9月3日,教务处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发放至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公布名单,名单见教务处网站。
四、学费
凡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期第一周到申读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分收取, 英语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学分7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每学分75元。对于中途放弃或取消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资格者,退还未开课程学费。
五、学位授予
1、学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应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完成;
2、双学位教育专业课程总学分为55-60学分;
3、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修读完双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双学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可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六、教学组织
双学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达应达3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七、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1个双学位教育专业,并且不能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同学位类别的专业。在报名时选择一个志愿,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平均学分绩点进行选拔),录满为止。
2、学生在修读双学位教育期间,如中途自动放弃,双学位修读的课程学分可换算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教务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