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委高校工委《2012年河南省省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豫高发〔2012〕48号)和《新乡医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校党发〔2013〕4号),特制订《新乡医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目标相结合,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清正廉洁的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 段广才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 党金锋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二)学校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涉及的重大问题,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组织督导检查。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 段广才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 党金锋
(三)制定责任目标,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一岗双责”,明确划分一把手、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党委副书记刘荣增
副院长 刘东亮
副院长 郭志坤
副院长 原志庆
副院长 张红彦
副院长 张新中
责任部门、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中组织检查、年底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措施,强化责任,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及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人事处 于连发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五)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 段广才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
(一)建立健全与现代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相适应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定我校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实施的具体意见,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人事处 于连发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纪委 党金锋
(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
省委若干意见,按照我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集中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党委副书记刘荣增
副院长 刘东亮
副院长 郭志坤
副院长 原志庆
副院长 张红彦
副院长 张新中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财务处 王金秀
审计处 刘安田
国有资产管理处 李和平
后勤管理处 侯占伟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以及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纪委 党金锋
(二)加强对各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党委副书记刘荣增
副院长 刘东亮
副院长 郭志坤
副院长 原志庆
副院长 张红彦
副院长 张新中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三)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严肃性。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副院长刘东亮
副院长 郭志坤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教务处 文小军
学生处 魏文君
研究生处 朱武凌
国际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朱海兵
三全学院杨捷
(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防止乱收费项目和搭车乱收费。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副院长 刘东亮
责任部门、责任人:
财务处 王金秀
审计处 刘安田
监察处 党金锋
三全学院杨捷
(五)加强对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评聘工作公平合理、客观公正。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人事处 于连发
(六)加强对重大财务开支,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资、仪器设备、教材、图书采购,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学生奖、贷、助学金发放等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 段广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毛兰芝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党委副书记 刘荣增
副院长 刘东亮
副院长 郭志坤
副院长 原志庆
副院长 张红彦
副院长 张新中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董好恩
审计处 刘安田
财务处 王金秀
工会 谭建三
教务处 文小军
科技处 王辉
学生处 魏文君
国有资产管理处 李和平
基建处 刘文家
后勤管理处 侯占伟
图书馆 嵇玉梅
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面向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结合起来,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党委副书记 刘荣增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 李在科
党委宣传部 白剑波
(二)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敬廉崇洁”教育,努力营造廉洁兴校、廉洁兴教、廉洁兴学的校园环境。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党委副书记刘荣增
副院长 郭志坤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 李在科
党委宣传部 白剑波
工会 谭建三
团委 胡仕坤
学生处 魏文君
教务处 文小军
社会科学部 郭勇
六、信访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一)加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的举报及时批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监察处 李在科
(二)对上级批转要结果的信访件认真组织核查,按要求及时报送,结案率100%。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李在科
(三)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学校形象,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李在科
(四)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严把办案质量。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李在科
七、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一)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体系。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董好恩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二)积极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督查。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兴华
责任部门、责任人: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纪委、监察处 董好恩
工会 谭建三
(三)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收费工作,防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副院长 张新中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监察处 党金锋
第一附属医院 李汉臣
第二附属医院 吕路线
第三附属医院 窦启锋
后勤管理处 侯占伟
八、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建立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进一步落实《新乡医学院党政工作议事规则》、《新乡医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新乡医学院领导班子民生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 段广才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纪委 党金锋
(二)建立规范“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邢 莹
院长段广才
责任部门、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 张文魁
院长办公室 刘国庚
九、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措施工作
(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 党金锋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贯彻落实,对贯彻不力或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分管领导、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怀庆
责任部门、责任人:
纪委 党金锋
党委组织部 冯玉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