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学院成立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二、审查对象
2024年研究生新生及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学生。
三、审查程序
(一)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研究生学院负责将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2)进行张贴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将新生电子档照片在本单位研究生生活区内张贴公示。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档案信息核对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登记表信息与考生纸制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对照检查。
(三)严格学生复查结果的处理。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确保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开展现场对照复查工作要利用多媒体将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等在屏幕上逐一播放,相关负责人要到现场指导督查,并抽调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同志复查,杜绝学生代审现象。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学生公开举报电话等信息,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学校举报电话:0373-3831195(研究生学院),0373—3029443(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邮箱:xxmuyjsc163.com。
(四)各培养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办公室,新生档案交至研究生学院4楼档案室。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