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牢固树立三个基本工作理念,才能履行好监督职责,实现高质量监督。
第一个理念是,履职尽责要把监督放在第一位。广义上讲,纪检监察机关的所有工作都是监督。但这里讲的监督,是狭义上的监督,仅就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而言。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相对于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监督是潜功。监督质量越高,需要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的问题线索越少。一体推进“三不腐”,最终目标都是党员干部不腐。正如和平是军人的最高荣誉一样,党员干部不腐是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荣誉。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理应立足于“党员干部不腐是最高荣誉”的境界,搞好监督,做好潜功。
第二个理念是,强化监督要把政治监督放到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在党的各项监督中,政治监督处于统领地位。政治监督目的是,督促全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把全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既是增强“四个意识”的保证,也是自身增强“四个意识”的体现;既是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保证,也是自身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第三个理念是,日常监督要把督促监督对象正确履行职责放到第一位。纪检监察监督的对象,是履行管理职责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等,都是责任主体。纪检监察监督的目的,是督促这些责任主体正确履行职责。监督对象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是失职失责,是不担当不作为;该履行的职责不正确履行,是渎职,是乱担当胡作为;履行职责时谋取个人和“小圈子”利益,是以权谋私。这些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着力监督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研究、专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年度考核、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目的就是发现监督对象履职尽责过程的问题,监督整改,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不相信责任主体能够正确履行职责,代替责任主体进行监管,或者在责任主体履行监管责任后进行二次监督、重复监督,都不是正确的纪检监察监督方式。只有把督促监督对象正确履行职责放到第一位,才能选择正确的监督方式。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理念正确,行为才不至于走偏。有什么样的工作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行为。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中,监督职责处于基础地位。牢固树立以上三个理念,才能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实现高质量监督,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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